6月29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检查组到鹤庆县人民法院检查指导“六专四室”(即专用囚车、车库、卫生间、通道、桌椅、电梯;羁押室、装备室、监控室、枪弹室)建设情况。鹤庆县人民法院李有乾院长陪同检查。 检查组对鹤庆县法院的大门值班室、羁押室、专用通道、专用卫生间、专用座椅、刑事专用法庭、监控室、装备室、枪弹室等场所进行了实地查看。通过查看,检查组对该院的警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李有乾院长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作了表态,他表示,对“六专四室”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由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需要进一步加强的物防基础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快建设,努力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将鹤庆县法院的警务工作做实,做细、做强,切实增强警队的警务保障能力。(鹤庆县人民法院 陈灿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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