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关系纠纷案。 原被告双方互为邻里关系。自2015年1月起,被告连续在房屋靠公路一侧堆放杂物并种植农作物,使得原告无法正常通行。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将其堆放的杂物清除,但被告置之不理。2020年5月16日,被告又在其房屋大门左前方的通道上修砌石坎,将该通道封堵,致使矛盾升级,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和村委会一同调解未果。故原告诉诸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岚皋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朱益虎及时开庭审理并查明事实,准确掌握了矛盾纠纷缘由。为了邻里和谐,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然而因矛盾纠纷过于突出,双方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6月30日中午,原被告矛盾再次激化,双方在发生争执过程中,原告情绪激动,欲以跳楼的方式阻止被告施工。朱益虎法官听到消息后,冒着酷暑赶到现场,同时邀请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再次去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并对原告进行耐心的劝导,经过长达5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即履行,该案终于案结事了。 睦邻友好,是民风淳朴的前提,更是社会和谐的保证。近年来岚皋县人民法院以创建“无诉新村(社区)”为契机,着重在调解邻里纠纷的问题上把握原则、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引导当事人知法、明理、重情,切实做到法理结合,案情相依,依靠法律去化解矛盾,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化诉源治理,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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