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谢谢你们,没想到一个这么小的案子需要跑那么多地方,我来之前还在埋怨你们,你们也不容易啊!”申请人深有感慨地说,“我以后要地跟我周围的朋友说说,有什么事要多多配合法院。”
这是近日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个普通执行案件中发生的一幕。被执行人陈某某因生意需要向申请人刘某某借款11000元,一直未予归还。刘某某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被执行人偿还欠款。判决后陈某某未如期偿还借款。刘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接到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并在网络查询平台上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年岁已高,除了每月103元的养老金和其儿子每月给的600元的生活费没有其他固定收入来源,很难一次性偿还借款。执行法官同时了解到,被执行人与其儿子关系很差,除了生活费外不愿给予被执行人任何经济支持。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难处,决定邀请申请人刘某某陪同法官参与执行。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前往各个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和户籍地的村委会和邻居家,调查被执行人平时的生活状况和收入情况。经过一上午的忙碌,申请人看到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后同意被执行人分期支付欠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另由于申请人家在外地,执行法官自掏腰包主动为申请人解决食宿问题,为她赶来参与这次执行活动解决后顾之忧。
新晃法院主动邀请申请人参与到法院执行案件的执行全过程中来,使得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也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更透彻的理解,在对执行工作形成监督的过程中看到执行法官的付出与努力,切身体会执行难。撰稿人:康丽,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审稿人:严继橙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前往被执行人住处
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去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居住了解情况,最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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