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为进一步了解辖区内知名品牌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需求及意见建议,4月24日上午,芜湖中院民三庭庭长陈刚、经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家平及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黄晶晶等走访辖区内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同福”持有者——同福碗粥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两级法院法官们在同福碗粥公司相关负责同志的引导下参观了公司的“中国粥文化博物馆”,了解到同福碗粥公司作为国内碗粥的首创企业,经过20多年的拼搏发展,现已建成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拥有5000人职工的企业集团,并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公司总顾问,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控的食品安全产业链。
参观结束后的座谈会上,陈刚介绍了芜湖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总体情况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丁家平对现阶段国家层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趋势和现状进行了解读。同福碗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公司在品牌建设、商标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知识产权对公司整体效益的贡献占比较高,并提出希望芜湖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能够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保护合力等建议。
我国正处劳动密集型经济向科技型经济转型时期,知识产权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芜湖两级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实际需求,针对性的开展多形式司法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渠道,保障区域经济创新活力。(图文:雷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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