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德安法院全力做好包干区划分范围内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外,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庭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力,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继2月17日上午,德安法院依申请利用华宇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在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的情况下,成功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3月4日德安法院审判团队再次利用网上庭审系统成功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子。
案情回顾
原告诉称,自2018年5月开始在被告处工作,工种为凿毛工,以计件方式结算工资,被告按月通过银行向原告支付工资。2018年11月8日下午16点许,原告在上班过程中,因模板工行车吊模板过程中,行车吊起的模板滑落将原告砸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德安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初步诊断为:1左腓骨骨折: 2.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经住院治疗后,症状无明显好转后又转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原告多次就相关赔偿事宜与被告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856. 03元。
为保证疫情期间网上开庭顺利进行,德安法院司法技术科干警提前调试好网上开庭设备,并和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一起进行网上模拟庭审,案件承办法官自己反复练习,确保软件准确、熟练使用。“法庭庭审结束,双方当事人请核对笔录。”随着承办法官话语落下,又一场网上开庭顺利完成。
疫情防控期间,德安法院将继续探索审判新模式,让群众安全开展诉讼活动,让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让公平正义不被打乱,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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