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春雷、夏闪、秋猎”等专项行动后,和龙法院将掀起冬季执行风暴,齐声向“老赖”宣战。2019年11月12日,执行法官对当事人释法明理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协同延吉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蒋某在2018年6月起至11月共欠郭某货款五万余元,至今未偿还欠款,故郭某将蒋某及其前妻与儿子诉至法院。蒋某前妻与儿子均称此案与其无关,经法院查明蒋某前妻所述属实,但其儿子应对上述债务共同承担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蒋某下落不明,法院通过调查发现蒋某名下有车辆。郭某向法院提供涉案车辆在案外人吴某手中,执行法官依法将涉案车辆进行扣押,吴某见状情绪激动不服法院的执行,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讲解下,吴某逐渐平静下来,通过司法程序起诉了蒋某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院准备将涉案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时,蒋某主动现身与郭某达成和解协议,故此案件执行完毕。 “忠于职守、敬业奉献”看似平凡的话语,却是和龙法院所有执行法官铭记于心的八个字。从仲春到初冬,执行法官一直奔走在执行的道路上,通过丰富的办案经验用真诚和真心为每一位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作者:董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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