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职能作用,11月15日上午,新郑市在市政府召开了清理破产积案 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联席会议,新郑市市委常委、常务市长王智明,副市长周建超,郑州中院破产庭庭长高志强,新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磊以及新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高志强首先宣布了郑州中院对新郑市清理破产积案的督导意见,魏磊院长宣读了《新郑市清理破产积案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草稿)》,宣布成立了新郑市清理破产积案领导小组,由市长马志峰任组长,常务市长王智明任常务副组长,王军生、周建超、李猛、李中俊、魏磊等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二十多家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院,由市政府办赵宏杰兼任办公室主任,法院副院长师俊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破产审判组、资产处置组、职工安置组四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工信局、发改委、商贸公司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以赴推动破产工作的开展。 最后,王智明市长指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破产审判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价值作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统筹协调、互助互谅,法院与各部门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将破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如期完成我市破产案件清理工作任务,确保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第三方评估在郑州市位居前列。作者 吕锦豪 地址 河南省新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