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甄晓霞)7月4日上午,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大厅公开开庭审理由井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的涉恶案件——郑某光等11名被告人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井陉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委政法委、公、检、法、司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庭审旁听。
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1月间,孙某(已判)以承包荒山为幌子,以强揽工程为目的,在较长时间内多次纠缠阻拦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平赞高速工地施工。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以孙某为首要分子,郑某富(在逃)、被告人郑某光、高某卿(在逃)等人为骨干,高某文(已判)、李某东(已判)、周某新(在逃)、被告人刘某利、刘某雷、唐某新、王某林、卢某、王某征(在逃)、黄某成(在逃)、裴某凤(在逃)为一般成员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这个涉恶犯罪集团中,有的曾多次犯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又实施犯罪活动;有的寻衅滋事、阻挠施工;有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还有的一人涉嫌犯两罪或多罪。2018年末,井陉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对孙某等14名涉案犯罪人员进行了审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免于刑事处罚不等的处罚。此次又由井陉县检察机关公诉了包括该犯罪集团中的郑某光等11名涉案被告人,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井陉县各级领导对扫黑除恶工作极为重视和关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战略,深化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及行政执法部门部分领导干部参加了这次庭审郑某光等11名被告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的旁听,案件将择日宣判。通讯地址: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图为井陉法院庭审涉恶案件和领导干部参加旁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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