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郝红花)7月2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姜凤义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姜凤义,男,1955年2月22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东路1119号锦绣东城小区,身份证号码133001195502220419。井陉县法院受理的(2019)冀0121执500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427730.49元。
由于姜凤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打击规避执行,井陉县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到位案款的百分之五奖励给举报人。(有关人员为申请人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及存在其他不应发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82037909、18531157636
附:被执行人姜凤义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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