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法院为积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制度和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全面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近日,延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伟绪执行了22件系列案,解决了多年历史遗留问题,为当事人解决的房照办理问题和违约金150万元,收到了当事人的锦旗。 据悉,王某等22名申请执行人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购买商品房并已支付购房款,该房地产公司虽将房屋交付使用,但一直未能办理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2018年3月28日,申请执行人向延吉市院起诉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逾期办理房号及逾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违约金。2018年6月28日,延吉市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被执行人因不服该判决,向延边州中院提起上诉,延边州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12月27日,申请执行人向延吉市法院申请执行。该院立案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伟绪承办此案,并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之后,卢院长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不动产等进行了全面查控,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经过承办法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为22名申请执行人均办理完不动产权证书,解决了多年来历史遗留问题,并支付执行款150余万元。目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正在协商执行款分配方案之中。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延吉市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该院的鼓励和鞭策。院、庭长带头办案,不仅有利于提升延吉市法院整体审判质效水平,为年轻法官和法官助理起到引领、示范和培养的作用,同时也让老百姓感受到了该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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