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学习了安全检查规则,为切实做好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人民法院工作顺利进行和干警人身安全,丁家平副院长在会上就进一步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人民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安全工作,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认真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到工作忙时不忘安保、任务重时不挤安保、治安好时不放松安保,着力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深入分析查找发生危害人民法院安全事件的原因。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确保安保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二)落实安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三)加强协作,完善联防联动机制
三、认真排查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加强管控,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防患于未然
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对那些不满人民法院裁判、有可能铤而走险和行凶报复的重点人员,要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灵活有效地做好稳控工作。切实落实管控措施,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对扬言铤而走险、可能制造事端的高风险人员,要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我们要从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人民法院作为重点保卫单位,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审判秩序,确保法院干警人身安全,预防威胁审判机关和法官人身安全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经开区法院 彭德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