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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夫妻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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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丽敏 康帅 发表时间:〖 2019/4/1 浏览人数:〖 37506

    近日,攸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八旬老人婚姻存续期间扶养费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在该院法官的调解下满意而归。
    据悉,原告唐某现年80岁,被告陈某现年89岁,双方于1992年10月7日在攸县皇图岭镇政府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婚后双方未共同生育子女。2017年7月份,原、被告双方由于年龄过大,陆续入住到攸县某老年公寓共同生活,每人每月托养费为1500元,由陈某全部承担。后陈某因身体状况不佳,被其子女接走,留下唐某一人在老年公寓居住生活,陈某便不再承担唐某的托养费。由于唐某收入较低,无力缴纳托养费,以致基本生活无法保障,且唐某的子女均系农民无固定收入,难以承担唐某的所有生活开支。故唐某将陈某诉至攸县法院,请求其支付扶养费。
    该院在受理该案后,特将案件交到了民二庭庭长王蓉蓉的手上,王庭长接手案件后认真审阅了该案的案卷材料,决定尽量通过做工作将该案调解结案。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接触,王庭长发现因为原、被告年纪较大、身体状况欠佳,情绪易激动且固执己见,难以达成调解,便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的子女沟通,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再通过子女对各自的老人进行疏导,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即政府发放的离退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生活费归唐某所有,另陈某每月支付唐某扶养费1000元,这才成功做到“案结事了”。(来源:攸县法院  通讯员:彭丽敏 康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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