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岚皋法院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经了解原告陈某与被告陈某某系亲戚关系,因借贷一事两家关系恶化,被告将原告电话、微信等拉黑,致使原告无法联系到被告。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受理本案后,审理此案的员额法官多次联系被告陈某某,但被告均未接听电话,使送达成为难事。
为尽快理清案件真实情况,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确定被告陈某某户籍地为该县四季镇木竹村后,法官立即前往被告居住地与村干部、村民了解被告实际情况。得知被告与其妻子常年在外务工,家中无人居住,且随时更换务工地点,其所在村组、邻里均无法联系其本人。
经法官向村委会说明相关情况后,村委会声明将积极配合有关案件调查并出具了被告常年在外务工,居无定所,无固定联系方式的证明,对此本案符合公告送达条件,顺利解决送达难。单位:岚皋法院 作者:段小芳 刘小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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