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高昭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孙某讲法律、讲政策,让被执行人孙某了解到拒不执行带来的严重后果后,3月19日,孙某主动到法院执行局履行了法律确定的义务。 2018年9月,家住新郑市城关镇的白某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借给孙某10000元钱,约定的用款期限是两个月,约定期限到期后,经白某多次催要,孙某均未返还。无奈之下,白某将孙某告上法院,要求立即还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孙某还给白某本金10000元,但孙某支付3000元后,便不再归还。白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高昭多次联系孙某到法院进行调解都无果,便通过微信添加孙某为好友,在微信上向孙某讲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列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其本人出行、消费、贷款等均会受到影响,了解到这些,孙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履行了确定义务,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作者:左林霞 单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审核:左世友 签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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