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连法院调解了一起涉及感情因素的债务纠纷,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 2017年9月,原告冶某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初期感情尚好,并且很快进入热恋。二人平时经常和各自的朋友相约到KTV唱歌、购物、吃饭等。刘某的工资有限很快就捉襟见肘,冶某从事个体生意,收入尚可,便拿出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刘某供二人消费支出。后因两人感情出现纠纷,分手时刘某为冶某出具金额为10000元的欠条一份,此后,冶某多次向刘某索要,但被告拒绝给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冶某给付欠款10000元。经过主审法官审理,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感情基础、借款经过,在耐心细致的做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下,被告刘某承认自己在此事处理上存在不妥,并且表示,愿意当庭给付原告冶某欠款。 通过该案例,法官提醒处于热恋中的男女,在处理好感情的同时,也要处理好彼此的经济关系,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对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