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郝红花)1月31日下午,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会议室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执行法官在这里将执回的67.73万元劳务费,一一发放到42名农民工手里,使他们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陈某等42名农民工原在井陉县某建材厂工作,后因该厂关停,所欠劳务费共 140多万没有给付。经起诉,2018年6月19日,井陉法院作出判决,由该厂经营者梁某如数给付。可在判决生效后,梁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2019年1月11日,陈某等42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此案属于涉民生案件,不仅关系众多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尤其临近春节,这些农民工都指望拿到钱购买年贷过年,法院执行局庭领导极为重视,多次与办案法官一起研究探讨执行举措。办案法官首先向被执行人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实施传唤,向其宣讲法律规定,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做工作。梁某慑于法律和农民工政策的威严,表示积极配合,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给工人兑现。
当梁某筹措到67.73万元后,由于不能全部兑现,执行局庭领导、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代表加班加点连夜研究制定出各方都满意的案款分配方案,即:万元以下全部结清,一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之间的和解执行到位,超过一万五千元的按比例分配,剩余部分继续执行。当这些农民工领到执行款后,纷纷向法官表示感谢,他们高兴地说:“这下俺们可以回家安心过个好年了”。
图为法官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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