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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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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丽梅 发表时间:〖 2019/1/21 浏览人数:〖 544227

    党的十八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同时,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并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这是党中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也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我国法学界、法律界提出的新的要求,为新时期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学问,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与时俱进,大胆探索,不断推进我国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制制度创新、法制文化创新,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必须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伟大实践,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不断增强法学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理论支持,努力把法学研究事业推向新阶段。
    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国法学会的宗旨是团结我国各民族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治实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一、 法学会的历史地位
    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开展工作的重要群团体。
    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它成立于共和国诞生前夕,前身是心法学研究会,新政治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1949年7月,在毛泽东同志的倡议下,由董必武、邓颖超等90多位社会著名人士发起,建立了新法学研究会,并与新政治学研究会、社会科学联合会一起,共同作为发起成立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之一,在新中国历史上享有重要的政治历史地位,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原则和制度框架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国家领导人的倡议下,中国法学会于1982年恢复重建。
    对于中国法学会的历史地位,不仅法学会会员要清楚,也要让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所熟知,这更有利于法学会正确定位,全面履职,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与法学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 法学会的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是参加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是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传播和交流。
    四是参与国家和地方总体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参与全国性、地方性和行业性法治评估工作。
    五是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法学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法学人才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治国理政的重要力量作用更加明显,队伍日益壮大,结构更为合理,整体素质过硬,人才培养方式多样,人才流动性实现良性循环。
    六是开展同各国、各地区和国际组织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对外法学交流继续深化,交流渠道更加拓宽,合作形式更加多样,交流内容更加丰富,提升交流质量;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咨询、论证、草拟工作,提升中国在国际法律实务和全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
    七是参与法治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法制、法学报刊和网站,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和思想库的积极作用;履行主管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管理、监督、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形成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进行系统的理论总结和理论概括,推进法学理论的体系化,推动法学学科建设的科学化,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宣传推广。
    三、专业、人才、第三方是法学会最大优势
    一是法学会的专业优势。法学会专业齐全、领域广泛,涉及金融、知识产权等,法学会的群众团体功能是以其广泛为基础的,会员中既包括从事法学教学科研事业的法学理论工作者,也包括从事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工作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各级法学会会员发展工作十分活跃,活动范围不断拓展,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扩大了团结面和联系面。法学会面向社会、面向世界,既是全国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又是我国与世界各国开展法学交流的“主渠道”。
   二是法学会的人才优势。法学会人才荟萃,团结了一大批法学、法律界优秀人才,汇集了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最前沿,开展前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研究,成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法学会作为一个全国性组织,不仅可以利用省内人才优势,还可利用系统的渠道借助全国的专业力量,这个潜力是巨大的。
    三是法学会的第三方优势。法学会不是党政机关,不能通过权力运作,不是依靠行政命令行事。法学会立场更超脱中立、更公正、更客观,当下很多的社会矛盾来源于利益的立体多元,在各种矛盾面前,政府部门也难以超脱,相对来说由于法学会不存在相关利益,更容易取得各方的信任,能发挥出独特优势。
    法学会作为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党和国家的“三个团体、一个部分”(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我国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学会成立35年来,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法学会在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全面推进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加强各级研究会的服务管理监督、创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拓展深化对外法学交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 增强向心凝聚力,打造良好工作机制
    法学会是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本身是一个较为分散的联合体,法学会会员人数众多,要做好工作,首先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把会员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形成强大的力量。
    一是群团工作不能靠行政命令,不能上指下派。搞好法律研究、法学实践和法律服务工作要依托政法部门的干部和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师生,法学会领导和研究会领导大都是兼职,做法学会工作更多的是靠个人的自觉,所以动员工作、组织工作非常重要
    二是法学会人才济济,但它的生命力在于能够发挥作用。人才宝贵,不能产生效益,就是资源上的极大浪费。法学会的主要责任就是把这些分散在各地、各部门的人才组织调动起来、能量激发出来、法律实务界的力量整合在一起,有组织、有效率地发挥他们的专业影响力,发挥他们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法学会能做的工作很多,但要做到无可代替。要搞好机制建设,特别是发挥考核考评的指挥棒作用,这样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要搞好组织建设才能发挥这些人才的优势,真正起到法学会服务社会的作用。
    五、 明确工作目标服务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要抓好智库建设,为党委政府的工作提供法律人才,按照政治、业务上的要求进行筛选、推荐;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党委政府法规制定、重大项目决策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是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组织政府法治部门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企业家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是抓好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和“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要认真做好总结,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发现好的工作方法并长期坚持下去。
    四是要做好法律服务方面的工作,法治宣传主要依托高校,法律服务更多的是依托政法部门和律师,要把平台搭好,让法律工作者在这个平台上更好地发挥作用。
    六、 法学会在新时代背景下将发挥的作用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一新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法家论坛上上指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法学会要团结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充分发挥七大独特作用。
    (一) 思想政治引领作用
    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首先最重要的就是牢牢把握法学会各项工作的政治性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法学会各项工作中,要强化对法学研究领域和法治实践领域的政治引领。
    1、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要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术会议、课题研究、评奖评选等活动的思想政治引领,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社会主义方向。
    3、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4、要始终加强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探索完善法学社团,研究法学会党组织建设机制,使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5、要始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面对错误言论观点,敢于发声亮剑,牢牢掌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
    (二)法学研究创新“领路人”作用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法学研究创新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富矿”。法学会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引领,推动法学理论研究繁荣发展,构建起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1、要坚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感悟实践。鼓励和支持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实证调研,研究行动中的法律,实践中的法治,产出更多凝聚群众智慧和实践理性的法学理论成果。
   2、要坚持立足已知、研究未知、探索新知,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加强对法治实践成熟经验的系统总结,对法治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深入研究,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认识,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不断丰富和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3、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善于挖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髓,善于借鉴外国法治文明中的合理成果,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话语体系。
    (三)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作用
    法学是治国理政之“显学”,是经世致用之“大道”。法学会要发挥联系面广、群英荟萃的优势,加强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提高咨政建言、服务决策的能力水平。
    1、要加快建设法治高端智库体系,推进法治研究基地、研究方阵建设,着力建设一批国家急需、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法治智库。
    2、要加快建设法治咨询服务体系,组织法学法律专家积极参与各级人大、政府立法,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调研论证、起草、成效评估等工作,拓展咨询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3、要加快建设成果应用转换体系,破除智库成果转化应用的堵点、痛点,畅通研究报告。咨询意见报送报告渠道,提高成果转换率和实效性。
    (四)高层次法治人才“孵化器”作用
    法学会要以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为使命,创新法治人才培育的思路举措,研究制定法治人才发展规划,在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上发挥更大作用。
    1、要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工作。推动法学课程体系、法学教材体系创新,推动法治实务部门和法学高等院校人员双向交流,推动法学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衔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2、要积极参与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课题调研、学术研讨、评奖评选、人才举荐等方式,推动优秀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努力造就一批学贯中西的马克思主义法治大家。
    3、要积极参与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以“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中国青年法学论坛”等活动为抓手,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青年法学法律人才队伍。
    (五)法治宣传教育“强阵地”作用
    法学会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更多新品牌,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
    1、要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做大做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加强法学法律专家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
    2、要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格局。重视加强法学会系统创新媒体和网军建设,发现、培养、扶持一批法学法律工作者网红大V,以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主流声音网上舆论全覆盖。
    3、要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善于运用大数据、多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众化、差异化、只能化。
    (六)服务群众“大平台”作用
    服务人民群众是法学会的根本宗旨。法学会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1 、要多察民情。经常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把握人民群众心愿,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2、要多解民忧。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研究提出有价值、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要多护民利。推动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下基层,利用“法律服务社”、“法律顾问站”、“调解中心”、“法律诊所”等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七)对外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作用
    对外法学法律交流是我国民间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增强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法学会要紧紧围绕国家对外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法学法律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质量和实效。
    1、要深入推进国际对话交流平台建设,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组织举办各类国际法律论坛、法治对话、法学研讨会,加强高层次法治对话交流,确保有特色、出实效。
    2、要深入推进中国法学会“走出去”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法学成果在国外翻译出版,组织更多中国法学家赴国外讲学和参与国际学术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咨询、论证、草拟工作,推荐中国法学法律专业人士在国际法学法律机构担任领导职务,扩大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影响力。
    3、要深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引导法律工作和组织在国外建立合作机制,建好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为开展法律外交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要深入推进港澳台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密切“两岸三地”法学法律合作。
    七、 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的重点
    按照十八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必须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和回答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是围绕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形成标志的研究;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论的研究,加强对外法学理论、主要法学流派最新发展的研究。
    二是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立法的研究,并及时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建议;加强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法制统一的研究;加强对法律实施问题和司法解释工作的研究,推动、参与法律的清理、编撰工作,推动民法典的制定和有关法律领域的法典化进程。
    三是围绕科学发展,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法律问题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研究;加强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有关法律的研究;加强对改革财税体制、建立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保障金融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
    四是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加强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研究;加强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研究;加强对行政组织法的研究,加强机构编制和行政程序法制化研究,推进行政程序法的制定。
    五是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对规范司法行为,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力、检察权的研究;加强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完善社会监督的研究;加强对刑事诉讼法实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研究;加强对国外司法制度、司法改革最新成果及司法工作前沿理论、理念的研究。
    六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司法公信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强化网络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法治保障的研究。
    七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法律问题的研究。
    八是围绕平安中国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对社会管理法治保障的研究,加强对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和法律制度的研究;加强对依靠法律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制度的研究;加强对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户籍制度等法律问题的研究。
    九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美丽中国建设。加强对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以及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环境权利、环境正义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
    十是围绕“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对深化内地与港澳台经贸关系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完善与两个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运用法律手段反制“台独”,推进两岸合作、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法律问题的研究。围绕应对国际和地区形势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对国际公法及有关领土主权、海洋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妥善解决经贸摩擦法律问题的研究。
    中国法学会,一个赋予法学研究梦想的名字,在未来的岁月中,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因其“智囊团”与“思想库”之特色,将越来越有力地显示其号召、凝聚力、影响力的巨大作用。作者:杨丽梅,鹤庆县人民法院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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