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法院参加旁听或者办事的群众,总是不理解为什么进法院大门必须经过安检。有人认为法院是多此一举,小题大做,更有人认为法院故意设置障碍,对来访人员“找茬”,于是少数人对安检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还有个别人借机到网络上恶意炒作。
其实,法院进行安检不仅是为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更重要的是为了法院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的安全。
法院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是调和当事人矛盾的集中地,不少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本身都是带着一定的情绪进入法庭的,这本身就是一个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特殊群体,需要严加防范。
来看看下面几个案例:
案例一: 2013年4月19日,广东省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刚开始,被告突然向原告丢出自制爆炸物,并用水果刀将原告刺倒在地,又在原告身旁引爆另一爆炸物,致原告死亡,被告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
案例二: 2015年9月9日,湖北某法院,一男子用报纸将刀具包住,混过安检进入审判庭。庭审过程中,因其不满判决,拔出尖刀将4名法官捅伤,两名法官伤势严重,其中一名被刺到心脏,该行凶男子也被抓获。
什么?这些都很遥远,跟我们没什么关系,那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湖南的案例。
例三: 2010年6月1日,湖南省某法院内,一名男子持微型冲锋枪闯入法院办公室扫射,当场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伤,该男子随后开枪自杀身亡。
看了上面的案例,您还觉得法院的安检没有必要吗?
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要求,法院审理案件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冲突明显,容易出现自伤自残、哄闹法庭、暴力抗法等情况,所以,法院安检不是“刁难”,其实是在保护您!
芷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严格落实安全检查、机关巡逻和门卫登记制度,2018年以来,共进行安全检查9000余人次,查出违禁管制刀具3把,处置突发事件2起。正是工作人员日复一日将安检程序落实到位,及时检查出这些潜在危险,才保障了进入法院的每一名群众的“完好无损”。除了常规性的安检,上级法院督查组和本院领导也会不定期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安检处进行抽查,以此查漏补缺,时刻绷紧安全弦不放松。投稿: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法院;撰稿:刘健、李颜馨;审稿:曾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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