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法院把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作为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法院法官干警队伍的落脚点和出发点,鼓励激励了法官干警多干事、想干事、干好事的动力和源泉。近年来,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该院收结案率比往年同期平均增长15%的情况下,年平均结案率达到92%以上,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运用“三项机制”扭住司法办案。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在编制47人缺编9人的情况下,全院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明确目标任务,克服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慵懒散慢虚的行为,集中精力全力投入司法办案工作中去。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实行月评比、季通报、年度考评的工作方法,针对有无“想干怕担责、创新怕失误、不干不出错”和“勇于担当、默默无闻、乐于奉献”作为考核的一项硬指标,全院法官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已成为自觉行动。先后有4名同志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分别走向了中层领导岗位,调动了全院法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运用“三项机制”加强科学管理。加强宏观管理,科学分配,运用“三项机制”管人、管事、管案,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审判优势突出,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杨虎同志由于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在民事审判岗位上,他审理的各类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错案。院党组运用“三项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把杨虎同志调整在刑事审判庭担任庭长职务。他走向新的岗位后,不负厚望,敬业奉献,依法审理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5•15”造成3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在审理案件中,他放弃节假日,带病工作,对37本案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阅,拟写阅卷笔录5000余字,顶住来自各方面说情风,依法从严从快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他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报请个人三等功一次,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标杆,做出了表率。 三是运用“三项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该院把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大局,鼓励激励法官干警的工作热情,成立脱贫攻坚“巡回法庭”,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巡回法庭走村入户,摸排线索,宣传政策,化解纠纷,为全县每户贫困户发放宣传资料3份,为72个贫困村发出“尊老敬老,共建和谐”倡议书,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及时处理涉及脱贫攻坚领域各种矛盾纠纷案件,制作工作简报,为贫困户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3万元。每名干警承担三至六户共134户、343人的帮扶任务,共投资24万元,改善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运用“三项机制”加强作风建设。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该院运用“三项机制”加强法院的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展了强学习、强作风、强执行、强服务“四强”法院建设活动,通过开展“四强”法院建设活动和“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了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干警赴延安参观学习,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延安精神,开展《梁家河》报告文学的学习讨论活动,不断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开展岗位练兵,提升业务能力,克服“庸、懒、散、慢、虚”等现象,在全市法院开展的技能比赛中,该院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均获得优良成绩。全院未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也涌现出了一批拒吃请、拒受礼的好法官、好干警。 淳化法院 宋 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