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郝红花)10月31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于海清下落。
2016年9月10日11时10分许,樊某驾驶于海清的冀A重型半挂车沿京昆公路行驶至北京方向307KM+500M处,分别与武某驾驶的陕K起亚小型轿车左侧和石某驾驶的冀E五菱小型客车左侧相撞后,又与多辆车辆连环相撞,造成鲁NL车驾驶人刘某死亡,樊某、石某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于海清夫妇共同赔偿受害者刘某家人229918元。
但是,在执行此案中,被执行人于海清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为使此案尽快得到执结,井陉县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凡向该院举报被执行人于海清下落及藏匿地点,致使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者给予1000元奖励,法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保密。
图为于海清
附:于海清,女,1966年6月15日生,汉族,石家庄市鹿泉区开发区长胜大街68号1栋1单元604号。(原籍:井陉县天长镇大龙窝村)身份证号130121196606151086 举报联系电话:82037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