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阳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18年“平安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咸政教稳字〔2018〕365号)要求,在基层学校自查申报的基础上,10月11日,武功县政法委组织相关人员人,对5702小学创建“陕西省平安校园”工作和长宁镇中心小学创建“咸阳市平安校园”工作进行了评估初验。 评估过程中,评估组严格对照《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和《咸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从“组织领导、安全保卫、校园安全、环境治理、校园文化”等五大方面“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创建保障、治安防控、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国家安全、防范处理邪教、舆论管理、意外事故预防与善后处理、校园治理、周边治理、校风校纪、校容校貌、安全教育”等15个项目,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审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分别对5702小学创建“陕西省平安校园”工作和长宁镇中心小学创建“咸阳市平安校园”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估初验。 评估组要求,县教育局要按照咸阳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18年“平安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省市级“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并联合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实现“十个没有”活动的检查指导;县综治办要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安排组织好全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联合督查活动,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和谐。单位: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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