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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法院:开展“木兰有约”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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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琦 闫鸿毅 发表时间:〖 2018/9/28 浏览人数:〖 240105

    为提升妇女法律素养,助力文明城市创建,9月17日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开展的“木兰有约”法制宣传活动在我市杜固镇解香村举行,市妇联主席贾素敏、司法局副局长甄剑飞参加了活动。女法官刘琦、女检察官陈莉娜、女律师韩彩红同台讲座,围绕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这一话题,为解香村巾帼志愿者和部分妇女群众60余人献上了一堂生动的幸福婚姻保卫课。
    讲座中刘琦法官结合典型案例,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宣讲了妇女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妇女财产权益如何维护的注意事项,分别从起诉阶段案件如何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案件审理阶段中如何进行举证、在判决阶段中如何应对不同裁判结果、在执行阶段中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等方面展开阐述,通过最通俗的语言来表述法院审理离婚诉讼全流程,增加了妇女对《婚姻法》了解,增强了妇女在婚姻关系中的维权意识。韩彩红律师围绕《婚姻法》《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妇女在婚姻家庭中财产权益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过她代理过的真实案例对婚前彩礼问题进行了生动的讲解;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陈莉娜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女童性侵案件为实例,现场呼吁大家要关爱关注女童的健康成长。
    整场讲座活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气氛热烈。在座的妇女纷纷表示,讲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也是生活中应该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感觉受益匪浅。她们非常喜欢这样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希望这种形式的法律讲座再多一些。
    “木兰有约”法制宣讲团是妇联系统力推的普法宣传品牌,采取有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三人同台讲座的新颖方式,从不同角度通过侵犯妇女权益典型案例的情景再现,以案释法、讲法的形式,将涉及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送到广大人民群众身边。
    今后我市“木兰有约”宣讲团将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全社会各阶层各领域。通过普法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尊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平安家庭、和谐新乐、文明城创建做出半边天应有的贡献!供稿:新乐法院 刘琦  闫鸿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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