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房地产审判经验,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全市法院房地产审判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必勇、院领导副职级别审判员沈武以及市中院民四庭、各县区法院分管院领导、从事房地产审判的庭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民四庭副庭长汪智对2018年上半年全市基层法院房地产案件发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发改原因予以了分析;各县区法院对本院2018年上半年房地产审判情况进行汇报,介绍房地产审判中的有益经验,总结房地产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市中院民四庭庭长朱训明就基层法院提出的房地产审判中具有普遍性的疑难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探讨,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张勇健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的讲话,并就全市法院房地产案件审判长联席会议所形成的疑难问题倾向性观点向参会人员征询意见。
丁必勇最后作总结讲话,结合房地产案件涉诉主体多具群体性、处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社会关注度高、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等特点指出了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强调房地产审判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审判,房地产审判需要强化大局观念,提高政治站位,要特别注重把握两类案件的处理,即涉及不动产的案件以及涉及较大动产的案件,法院在裁判前要对所涉不动产或是较大动产的状态有个全面的掌握。
丁必勇还对提高房地产审判质效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审判原则。强调房地产审判的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要轻易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对于法律规定不充分之处可以向法律原则寻求解决路径。二是熟知政策,深入掌握政策内涵。关注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对房地产审判的影响,对与房地产审判相关的政策要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多元发力,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的沟通与互动,探索多元化解机制。四是创新思维,构建多方沟通渠道。拓展业务交流与沟通的宽度和深度,创新法院内部以及法院与外部的沟通方式,打破传统僵局。(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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