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纪委监察委邀请鹤庆县法院法官为干部授课
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9月17日-19日,鹤庆县纪委监察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9月19日上午,鹤庆县人民法院资深刑事审判法官、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俊文和刑庭庭长彭迎春应邀到会,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讲授职务犯罪证据的固定及庭审对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要求。 会上,彭迎春庭长从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处理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种类及收集程序、庭审对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要求、庭审对其他特殊证据的要求以及如何判断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讲授。王俊文副院长则结合审判实践,以案释法,从其所办理的具体案件入手,认真剖析证据的运用及采信程度,在实践中总结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同时,针对职务犯罪对象比较特殊,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形式呈现多样性等特点,两位法官建议侦查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数额加情节作为收集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对整个案件的侦查也要根据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来进行收集证据,根据各类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侧面进行证据固定。 全场讲课针对性强,涵盖面广,理论与实践并举,受到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致好评。 监察委成立后,形成了监察委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的惩处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王俊文副院长表示,纪委监委邀请法官授课,充分体现了县纪委监委对加强侦办案件业务能力的高度重视。法院将充分发挥并延伸审判职能,确保审判程序与监察程序协同有序配合,实现职务犯罪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守好反腐倡廉的最后一道防线。 (鹤庆县人民法院彭迎春、顾恒枫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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