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某公司一行5人专程来到文峰区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牌匾及三面锦旗送到了文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禄山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伟以及宝莲寺法庭法官、执行局干警手中,感谢文峰区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一心为民,公正司法。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第三人某工程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文峰区法院,经宝莲寺法庭审理,判决某建设公司支付某公司拖欠工程款4563321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2018年6月7日,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文峰区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同时下达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为尽快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双节前夕,执行干警郭阳多次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走访、调查,约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圆满执结。作者:孔雯、申田雨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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