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了失信黑名单,我原本要承接的工程也没办法接了,真是得不偿失啊。我立马拿钱,您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9月12日下午,被执行人韩某焦急地找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法官郑奇,并第一时间将21万余元的赔偿款存到了法院账户。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褚先生原是被执行人韩某雇佣的工人,2017年2月11日,褚先生跟随韩某在郑州某快速路工地从事桥面铺装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架桥上摔落导致受伤住院。但赔偿事宜无人问津。褚先生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韩某及芜湖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韩某承担90% 的赔偿责任,需向褚先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1万余元;芜湖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韩某和芜湖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褚先生因伤无法劳动,没有收入,又支出巨额医疗费用,入不敷出,无奈之下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郑奇法官立即展开工作。通过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褚先生向法官提供线索:发包公司尚欠芜湖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部分工程款,于是郑奇法官向发包公司发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留被执行人芜湖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且依法将被执行人韩某、芜湖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韩某及芜湖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高消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韩某慌了神,主动联系法官要求还钱,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郑奇法官告诉大家:“对于‘老赖’”,法院绝不手软,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无处逃遁,法院一直在努力。借此敦促所有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义务,不要成为‘过街老鼠’,被‘人人喊打’。”作者:李登科 陈佳伟 校对审核: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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