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的建设要求,和龙市人民法院头道法庭先行先试,依托“一个及时,两个助手,三个阶段”,强力推动、全力推进电子卷宗工作的落实。 “一个及时”:诉讼材料扫描及时。头道法庭地处偏僻,年受案量不足300件,经党组反复论证,选定分段扫描兼顾集中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方式。紧紧围绕“随到随扫、实时扫描”,通过培训使书记员熟练掌握扫描上传技术,确保电子卷宗生成质量,为下一步应用打下基础。 “两个助力”:“语音转写”“电子签章”助力卷宗深度应用。 “语音转写”:安装“智能语音转写系统”并为每名法官派配“法官助手”为计算机安装了“耳朵”和“手”,使其具备了“能听会写”的功能,以人工智能语音转换代替传统人工输入,显著提高了庭审记录和文书的制作时间和质量,使卷宗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电子签章”:远程电子签章系统的使用,有效解决派出法庭“盖章难”问题,将原先需要两个小时能完成的文书盖章工作缩短为数分钟,实现裁判文书当庭可取, 签章入卷材料不可篡改、印章印文不可仿制等功能。 “三个阶段”:立案阶段、审理阶段、结案阶段。 立案阶段:由法官对当事人提交立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准予立案后即可进行扫描,扫描材料通过“立案信息回填软件”即可完成立案信息一键回填,快速完成立案流程及材料接收工作。 审理阶段: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优势,通过关联电子卷宗、OCR识别、快速标记、全文检索、实现“左看右写”模式,彻底破解纸质卷宗阅卷不便,查找费时这一难题。利用“智能文书编写软件”实现“书”与“卷”的自由切换,裁判文书规范式段落自动生成,要素式内容自动提取,相关法条与案例匹配推送,卷宗内容随时标注,有效避免同一地区同案不同判的难题,大幅度提高文书撰写效率。 结案阶段:由承办法官与书记员核对电子卷宗信息,核对电子卷与纸质卷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点击结案,提请卷宗评查,评查合格后纸质卷宗方可入库,及时实现同案双入库。 和龙法院将继续加强监督,保证各庭室将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深度应用。头道法庭也将紧随智慧法院建设脚步,强力推动、全力推进电子卷宗工作的落实。(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作者: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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