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份在正定县交警队设立专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交通法庭以来,正定县人民法院交通法庭除了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采用传统的送达开庭方式外,巧借微信这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现代媒介,成功调解了13件案件,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调解率。
2018年6月,该法庭受理了赵某某诉黄骅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考虑到两被告在黄骅市和沧州市,事故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的合理损失保险公司都能赔了,办案法官谭建芳便尝试运用微信这种方式,与远在沧州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加成微信好友,将诉状、证据等案件材料微信发给保险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核定损失后,反馈给办案法官,法官再与原告进行联系,反反复复多次交流,最终成功调解了该案。
7月5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健全带队到河南汝州市法院学习考察后,交通法庭将该院“一案一微信群”的经验作法吸取进来。在原来多是与远在外地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加成微信好友后将诉状、证据等案件材料微信发过去进行沟通的基础上,谭建芳法官积极尝试运用汝州市法院“一案一微信群”的经验做法,对于数额较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征得其同意的前提下,建“XX案调解群”进行群内调解;不同意群内调解的,办案法官分头与双方当事人各自加微信好友,通过微信私聊的方式进行调解,从而探索出一条集交通事故“XX案调解群”“微信私聊调解”“微信传输证据”“微信转账支付”等于一体的微信调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新路子,收到了良好效果。不到两个月时间,谭法官通过微信调解方式成功调解10起案件。如曹某银、曹某曦、曹某苒与张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张某某、陈某某、国任财产保险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机动车致人死亡赔偿案,就是办案法官与两家保险公司代理人建立微信关系,将大量的证据材料传送给对方,并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成功调解的,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截止现在,交通法庭已与山东德州人保、省内的沧州人保、衡水人保、元氏人保、石家庄人保、正定人保、国任河北分公司、国任石家庄支公司、平安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英大保险公司、英泰等多家保险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建立微信关系,加为好友,通过“微信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13件案件,为化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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