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独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有关《独山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次数27次,出动检查人员55余人次,共检查各类企业、单位、个人共177个。
一、领导重视,及早部署,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文化和旅游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认真制定《独山县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专题部署,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定期沟通情况,通过文化市场工作简报进行信息交流,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县文化和旅游局领导还及时召开文化广电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会议,执法大队专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卫星电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请广电执法人员组织大家学习具体执法实务,提高执法能力。
二、舆论先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
8月7日起,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积极联系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违法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取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清查,摸清底细,限期整改
9月中下旬起,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对依法安装的单位用户进行了清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城区和偏远乡镇为重点,对全县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目前我县没有存在生产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现象。独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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