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顶着倾盆大雨,和龙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与司法警察联合出动,顺利执结一起强制腾迁房屋案。因事前周密部署,准备得当,整个执行过程秩序井然,仅用4个小时,顺利完成了强制腾迁工作。此次行动展现了和龙法院坚决的执行态度和强硬的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产生了明显的震慑和惩戒作用。 为保证执行活动的公正和高效,执行干警用新式执法对讲机对强制执行现场进行全程指挥、录像并存档,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监督强制执行过程。 孙某与赵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和龙法院于2017年9月25日已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赵某返还诉争房屋。2018年2月12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责令被执行人赵某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腾空搬出和龙市塘秀花园某号房屋。然而被执行人赵某对此置若罔闻,仍占据着该房屋,于是和龙法院发出公告,责令其在3月23日前履行腾迁义务。3月19日,被执行人赵某以因家里有卧病在床的老人而需要宽限期为由向和龙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和龙法院于3月22日作出执行裁定,撤销强制迁出公告,并给予被执行人赵某三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和龙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最后通牒,一个月内腾空房屋。现期限已至,为了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龙法院决定对该房屋依法实行强制腾迁。 为使得强制腾迁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局主管院长与执行干警共同备战,制订了详细的执行预案。此次强制腾迁行动分为领导指挥组、强制搬迁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传见证组5个小组,在执行干警的指挥下,由专业的搬家公司开展搬迁工作。 上午9点,全体执行干警与司法警察来到腾迁房屋所在小区,破锁进入房屋。各行动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腾迁工作井然有序。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制作搬迁物品清单,清点登记好搬迁物品,有条不紊的指挥搬家公司将相关物品搬迁到了法院指定的地方。经过4个小时的奋战,搬迁工作顺利完成,执行法官当场将腾空后的房屋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强制腾迁行动能有效打击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行为,彰显司法权威。和龙法院将用足、用好强制措施,有力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向拒执行为再出狠招,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作者:韩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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