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原告,借条上有一块涂抹,如何形成的,该处是否有内容? 原告:我家孙女玩的时候弄的。 法官:那为何涂抹如此整齐,看上去像是故意而为? 原告惴惴不安地说:“我本是本本分分的百姓,也没有说过谎话,现在我也不想隐瞒了,涂抹部分是我涂的,涂掉的内容是日期。” 借条中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借款利息均完整且没有涂改,落款日期清晰存在,为何涂抹掉的部分是日期呢?经过法官在灯光底下仔细辨认,涂抹内容确实是日期。可是原告为何要将该内容涂抹掉呢?原来原告涂抹的时间是被告结息的时间,年过六旬的原告却自认为那是借条上多余的东西,影响了借条的“质量”,所以将该部分涂掉。殊不知,她将借条涂抹,影响了借条真实性的效力。 借条虽有涂抹,但是涂抹部分也能够在亮光下清楚的辨认出来,不能简单地认定借条无效,法官认为原告做出的解释合理并电话录音等证据,最后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这个案件也给了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教训,借条千万不能随意涂抹,万一在书写借款协议时出现笔误,以重新书写为宜,防止以后因涂改出现争议。供稿人:相鹏琳 马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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