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法院开展“7.11”执行攻坚行动
在当前攻坚决胜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期,和龙市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以省高院开展的“集团作战击鼓奋进决战总攻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为契机,于7月11日开展“7.11”执行攻坚行动,以此助力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7.11”执行攻坚行动,将以执结“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为抓手,通过集中人力、物力、时间,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司法制裁,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力争在本市内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氛围。 “7.11”行动寓意7月11日,和龙市法院执行局参战干警奔赴7个片区,历经11个小时,攻坚执行方案。 活动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7.11”执行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让代表、委员在法院开展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进一步了解执行、理解执行、监督执行、支持执行。 此次“7.11”执行攻坚行动,从清晨5:30至下午4:30,历经11个小时,共派出20余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出动车辆6台,根据行动前对被执行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整合资源、明确分工后兵分4组,奔赴和龙市福洞镇、八家子镇、延吉等7个片区进行执行。经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历时11个多小时,拘传9人,拘留5人,有3名被执行人在集中执行的高压态势下意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场承认错误并主动履行了义务,共执结案件7起,结案标的451033.6元。 通过此次攻坚行动,彰显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也鼓舞了执行干警的士气,为聚力攻坚执行,坚决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赵颖 韩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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