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法院通讯员:
近日,祁连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春某与被告代某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在办理该案时,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充分聆听当事人的诉求,耐心讲解有关法律规定,从个人、家庭、社会等多方面与当事人沟通,在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法院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
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体前往被告代某的草场,将调解书确定的财产依法分割,与原、被告的家人及代某所在村社的主任一起将涉及的牛羊进行清点分割。在执行过程中,原、被告对法官提出的分配方式都很满意,被告在执行完毕后,又多给付了一只羊和一头牛。本案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当前执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涉及农牧民之间执行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敦促,当事人都能主动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有效地缓解了执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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