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实属“子债父还”,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彼此理解的心态,让人倍感“金玉有价、诚实无价”。 2018年4月我院第四人民法庭受理的原告曾某诉吴某、张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因于二被告之子吴某付在生前曾向原告借款7万元。后吴某付因故死亡,原告为催讨借款多次找到二被告,被告方多次答应而因各种因素一直没有兑现承诺,导致一度产生言语之争,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其子所欠款项。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仍然表示愿意偿还原告几万元,但因为家人身体不好、经济困难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庭后法官再次到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得知其确实家境贫困,又考虑到被告痛失爱子,判决很有可能激化双方矛盾,为了使得该案取得一个双方满意的结果,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被告方表示虽然还处于悲伤之中但也考虑到原告的不容易,同意给予原告部分款项,原告也体谅被告的难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为该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撰稿人:邓超、潘德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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