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迅(通迅员 何有财、杨传贵、王超)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全国上下已吹响决胜的冲锋号角。昭通全市法院为期15天的“亮剑行动”分片集中执行攻坚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6月27日,昭阳、鲁甸及巧家县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转战巧家,向巧家辖区的“老赖”们再次亮出利剑。28日,省市县三级代表、媒体及相关领导共同见证了巧家片区“亮剑行动”执行现场,取得较强司法执行威慑效果。 高度重视,启动仪式规格高 在中院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29家成员单位组成的“亮剑行动”领导小组。6月28日上午9点,在老店镇设立主会场,县法院院机关设立分会场,举行昭通两级法院“亮剑行动”昭鲁巧片区执行攻坚活动巧家启动仪式。仪式在主会场与分会场通过单兵系统进行视频连接。会议由巧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申炜在主会场主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魏雪松在分会场作动员讲话并宣布巧家片区“亮剑行动”启动,昭通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亮剑行动”昭鲁巧片区组长盛兴全对执行活动提了要求。省、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29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在分会场参会见证,老店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及站所干部和“亮剑行动”昭鲁巧片区执行攻坚活动全体参战干警等100余人参会。 主会场现场配备四周环绕高清电子显示屏普法宣传直播车对相关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并通过巧家县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对执行活动适时直播,同时邀请云南法治日报等省市县媒体深入跟踪采访报道。
多措并举,案件执行与普法宣传两不误 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攻克“基本解决执行难”,该院多措并举,案件执行与普法宣传两不误。该院首次采用了四周环绕高清电子显示屏普法宣传直播车,在老店镇赶集群众较多的地点和县城、乡村沿途,对执行工作政策、限高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动态等进行全面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在执行过程中,注重情、理、法相结合,强化普法宣传,依照生效裁判文书依法执行,经多次通知不到或有可供执行财产拒不履行者进行司法拘留。11辆警车同时从集镇、县城等进行鸣笛宣传,起到了较好的威慑效果。 阳光执行,省市县代表媒体共同见证 为依法、文明执行,增强执行透明度,该院请到省人大代表余翔,市人大代表陈兴盛,县人大代表张发德三个代表出席院机关分会场,从启动仪式到现场执行通过单兵系统进行全程见证和监督。邀请到云南法制报记者、昭通日报驻巧家记者站记者、巧家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全面监督和见证。在盛组长、申院长的全程指挥和督导下,30余名参站干警严守纪律、克服酷暑带来的不适,注重程序与实体公正效果的统一,切实做到文明执行和阳光执行。
准备充分,分组作战成绩斐然 经过前期周密部署,严格布控,在三家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昭通两级法院“亮剑行动”执行攻坚巧家启动仪式当天成功寻获被执行人六案六人。 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分别赶赴执行现场。第一组在马树镇小河塘村通过布控,将买卖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胡某找到,胡某多次躲避执行并拒不如实申报财产线索,心怀侥幸的他终于在其家中被找到,最终被司法拘留15日。接下来执行干警一鼓作气,又成功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的被执行人唐某寻获并对其实施拘传,因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第二组驱车一个小时赶到老店镇大海村和三合村,对龚某等三名被执行人实施拘传。龚某与龚某某等七人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却并未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并拒绝申报财产情况,对其司法拘留15日。苏某与苏某某恢复原状纠纷经巧家法院判决,苏某长期外出务工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得知苏某在家后,执行干警遂赶至其家中,但正在山林中放牛的苏某在看到警车后,便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躲避,企图逃避执行,在执行干警的全力搜寻下,抗拒无果的苏某终于无路可逃,被依法控制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王某与尹某因邻里琐事发生打架,在健康权纠纷判决生效后,其拒不履行,在执行干警对其实施拘传后,通过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时履行了案款。 金塘镇煤炭村的冉某驾车肇事,巧家法院作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生效后,冉某拒不履行,经依法传唤,决定对到案的冉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单位: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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