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全州首次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仪式在和龙法院举行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6月27日下午,和龙法院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州首次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和龙法院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要求以及审判工作实际,主动出击,与和龙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沟通选任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并提请和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此次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在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公安机关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法院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等程序,历时一个月,抽选确定了77名人民陪审员,开创和龙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新局面,丰富和发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任命仪式上,政治处主任宣读了对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和龙法院党组成员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向《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进行了庄严宣誓。和龙法院院长向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简要介绍了和龙法院相关情况,并就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强化廉洁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人民陪审员要坚定信念、心存正义、信守廉洁、敬法慎独,做到“心中有党”不茫然。二是强化学习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责。人民陪审员要正确认识自己的学识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司法能力,熟悉诉讼程序,适应审判工作,做到“心中有责”不空谈。三是强化修养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戒。人民陪审员在参与陪审案件期间,要注重自身形象,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自觉约束业外活动,树立良好个人形象,做到 “心中有戒”不越红线。四是强化使命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民。牢记使命,珍视荣誉,认真履行职责,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对参与的陪审工作,要积极投入,用好审判权,做到 “心中有民”不旁观。 任命仪式结束后,政治处主任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关于《陪审素养与技巧》的岗前培训以及演示了随机抽取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软件。今后,和龙法院将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既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又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法律使命。和龙法院全体干警将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履行司法职责,清正廉明,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作者: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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