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住在郑州金水区的申请人王某坐了几个小时公交车,冒雨来到荥阳市人民法院,把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任明周手中,表达对执行员尽心尽责、积极作为、高效快速为申请人执行回案件款的感激之情。 2014年,王某由张某担保借给张某九万伍仟元。借款到期后,张某未按时偿还借款及利息,人也联系不上。王某遂将担保人张某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于2018年5月28日申请执行。 法官任明周接手这个案子后,在电话联系不到张某,原告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效信息的情况下,深入到被执行人老家荥阳豫龙镇妟曲村进行调查。经过走访村民,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曾经开着轿车回过村,现在可能是在郑州某地做生意。根据有限的信息,他们立即行动,驱车来到郑州,查到了张某在郑州做生意的确定地点,以及其在附近郑州银行的账号,并且发现有资金往来。查明信息后,执行员迅速冻结并划拨其判决款项,此案执结。 拿到执行款的王某激动说:“四年了!我连借款人的影子也没见过一次,本来对要回借款已经彻底绝望了,做梦也没想到,这申请执行还不到一个月,就要回了属于自己的钱,真是太感谢执行局的同志们了!谢谢!” 对于奋斗在执行一线的法官和干警来说,每一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激励和鞭策。今后,荥阳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用实际行动兑现承诺、用执行成果彰显法律权威,以坚定的政治定力、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竭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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