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5月31日晚,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良勇的带领下,冒雨迅速赶往该县聂桥镇某钙厂,将被执行人法人名下的一辆保时捷车辆扣回,迫使被执行人积极面对执行案件应负的义务。
被执行人德安某钙业公司因欠申请执行人黄石市某物资公司195万余元货款未支付,经德安法院调解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至今尚欠17万余元未履行完毕。被执行人法人以资金紧张为由屡屡推脱,并拒不露面。在获知可被执行讯息后,德安法院执行局迅速赶往车辆停放地实施围堵,并当场与车主取得联系,督促其配合执行并于次日前往法院处理该执行案件。
6月1日一大早,被执行人从外地赶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经承办法官多方调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日结清案款取回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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