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村民曹某在荒田里烧草肥,不慎将邻村村民家的一百多亩山林烧着。郭某将其诉至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要求曹某赔偿被烧林木经济损失15000元。
2017年9月19日上午8点多钟,曹某到临武五星村委大山背村“鼻子管”山岭的山脚下附近的荒田里烧草肥,明火扑灭后,冒烟的茅草引发森林火灾。经司法鉴定:过火林地总面积109.7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3.1亩(湿地松幼龄林),灌木林地面积63.6亩,宜林荒山荒地13.0亩。
郭某感叹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而曹某觉得自己不就是烧草肥,怎么就烧出一场大火,还要赔偿一万多元。办案法官发现本案标的额不大,可以尝试调解。于是对曹某进行了说服教育,通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曹某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偿郭某10 000元。
法官提醒:“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目前,已经进入夏季,天气干燥,大风经常出现,是火灾的多发期。在起风的时候,千万不要再田间、地头焚烧麦秆、秸秆、杂草等。(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刘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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