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后,对员额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主动适应改革需求,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开展 “法官讲堂”活动,每月安排一名员额法官结合审判工作,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当前热点法律问题和最新司法解释,共同学习交流审判经验。 5月2日下午,柴河林区基层法院第三期“法官讲堂”如期开讲。由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刘长波作为主讲人,讲授《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刘长波从贿赂犯罪对象财物范围的理解、受贿犯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认定、贪污受贿犯罪故意的认定、贪污贿赂犯罪的经济处罚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同时,结合自己审理过的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财产性利益中的物质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三种情形和罚金刑判罚标准等内容。此次刑事审判业务学习内容实用,讲解透彻,学习结束后员额法官们进行了深入充分的讨论与交流,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为保证业务学习收到预期效果,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坚持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干警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双提升,以理论学习指导好审判执行工作,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整体再上更高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