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晓羽)近日,廊坊一女子驾车行驶过程中,因一时没忍住打了个喷嚏,没想到竟引发了一场车祸。安次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该名驾车女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6年11月3日19时45分许,被告人牛某驾驶小客车沿廊泊线至付庄村乡间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国移动007号”线杆处时,突然想打喷嚏,闭了一下眼睛,不料,该车右前侧与沿此路由西向东散步的行人相撞,造成行人郑某受伤,刘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责任认定,被告人牛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刘某、郑某无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牛某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牛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投案,系自首,且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牛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低温时节,建议司机朋友做好防寒保暖工作,保持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增强自身抵抗力。虽然驾车过程中打喷嚏无法提前准备,但夜间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最大可能避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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