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 长寿法庭 王晓静 在走进婚姻殿堂的时刻,绝大多数男女应该是怀着幸福的心情和对婚姻的美好憧憬去牵着彼此的手,紧紧相握,在心中默念“不离不弃,一生一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在离婚案件中,当双方对簿公堂时,是否还能够记得当初的心潮澎湃?
当事人女方夏某与男方李某是在2010年通过网络认识,系自由恋爱,随着感情的升温,便于2011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随后举行了结婚仪式。按说双方感情基础很好,看女孩挺通情理的,男孩也是彬彬有礼,双方都没有什么过错,但是女孩夏某却称现与李某已没有感情。双方为家庭琐事诸如花钱、对事物看法等问题经常吵架,最终导致2016年夏某回娘家居住。夏某已经于2017年2月份起诉过一次,现在又起诉。问到双方具体的离婚事由,都说不出什么较大的矛盾,女孩只是说“没有感情了,他很好,但我却不想跟他过了”。男孩不想离婚,但女孩很坚决。双方均寄希望于判决。
其实判决离与不离,是不能解决双方的婚姻问题,判决不离也不能挽救已经泯灭的婚姻。当平淡淹没了激情,当琐碎代替了玫瑰,双方的感情就被稀释,直到平淡如水,没有味道,婚姻也就走到了尽头。从夏某和李某的案件中,可以看出,感情确实是会慢慢变淡的,要如何维持婚姻中的感情,保持往日情怀,让感情保鲜,需要男女双方在婚姻中去摸索,去领悟,去实践,如果仅仅靠着初见时的激情去维持婚姻中的感情,往往难以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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