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高龄的余某某(男)又被老伴郑某某(女)一纸诉状告上了武乡法庭,到底是为什么呢? 余某某与郑某某于1996年自由恋爱谈婚,并于同年12月31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双方感情尚好,但在共同生活中余某某和郑某某常因家庭琐事、经济原因发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不睦。2008年、2014年、2016年期间,双方均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与对方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2017年7月,郑某再次将老伴余某某告到武乡中心法庭,王一凡法官承办此案后,考虑到案件先后已进行过三次起诉加之被告高龄等特殊性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决定将此案先开庭审理后进行调解。 虽然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均系再婚且年龄较大并已先后经过三次庭审处理,若处理不当将很可能致使新的矛盾产生,造成不良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搜集相关证据,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与双方当事人拉起了家常,在“拉家常”的轻松氛围中,双方当事人不再有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放弃中午吃饭时间和午休时间,一鼓作气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协议自愿离婚。四次起诉,长达十年的诉讼历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汉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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