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福泉市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成功诉前化解了一起劳资纠纷。
是日上午十一时,该庭接待了气势汹汹的外省张姓民工一行三人,三人情绪激动、语无伦次,经耐心询问了解到,张某某等人参与修建了福泉市陆坪镇某单位用房,完工后施工方一直拖欠张某某三人的工资一万余元,后经三人多次交涉,施工方支付了一万元工资,余款八千元一直未支付。张某某在经过多次索要未果后,直接到当地法庭请求法律保护,要求法院解决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并称如果在当天得不到剩余工资,就立即把所修建的屋顶拆除或到市里上访,该庭在了解情况后,一边向镇政法委领导汇报,一边通过电话通知施工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后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下,双方最终和解。施工方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张某某等三人的八千元工资,一场可能恶化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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