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人民法院 为做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县委《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1月9日上午,县纪委第五纪工委到德安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院党组成员、庭室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参加了此次测评。 此次民主测评主要考核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民主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占60分,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占40分,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得分情况不纳入民主测评总分,但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 此次测评旨在要求全院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排查、总结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单位的廉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本次民主测评工作,把民主测评作为一次接受教育和监督的过程,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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