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国歌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与国旗法、国徽法相比,国歌法迟到了20余年,此次的颁布可见意义之重,影响之大。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表示:“侮辱、篡改甚至是连婚丧嫁娶时,都有演奏国歌的。当人们缺乏对国家标志的基本尊重时,刑法就必须要出面,因为它给人的回忆往往是痛苦的”。这句话道出了目前存在的乱象及立法保护的紧迫性,有人在面对升国旗、唱国歌的庄严场面时拿出手机频频拍照,有人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有些甚至在婚丧、商业活动上播放国歌,这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国歌法作为宪法性法律,是对宪法这部根本大法的延伸,更加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法,对于公民侮辱国家标志行为要依法处罚,体现宪法权威,不要让国歌法成为一纸空文。
国歌中有中国故事,国歌中有民族精神。在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义勇军进行曲》以铿锵有力的词句伴着雄壮激昂的旋律,唱出了中国人民反帝爱国的强烈心声,激励着中华儿女挺起脊梁、众志成城,以血肉之躯筑起拯救民族危亡的钢铁长城。而今天,《义勇军进行曲》依旧像一口敲响的警钟,提醒着人民居安思危,不忘建国创业的艰难忧患;像源源不断的泉水,提供着新时期长征路上的不竭动力;像一支战斗的号角,激励着千万华夏儿女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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