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来安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院落,审理一起赡养纠纷。
年过八旬的何大爷有三子一女,子女均已成家分户,妻子去世多年,主要靠三个儿子照顾日常起居。老人2014年生病后一直住在大儿子家,现在大儿子的孩子长大将要结婚,想要装修房屋作婚房,便劝说老人搬到另外的子女家住,否则便断了生活费。老人一气诉到法院,要求大儿子每月给500元赡养费,每年给50斤大米,不搬离现居住地。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考虑到农村赡养纠纷比较典型,而且当事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本着方便当事人及对群众普法教育的目的,该院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主动上门开庭。经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何大爷愿意搬去二儿子家居住,并由大儿子安排好水电及搬家事宜,对赡养费等其它事项也一一做了调解。
该院通过巡回法庭密切联系群众,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也有效的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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