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院长马萍采用简案快审机制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刑事案件,并当场作出判决,两起案件均由马萍院长独任审理。
在开庭审理前,马萍院长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分析研判案情,整理出庭审提纲,做好了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庭审过程中,马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一案中,马萍院长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的陈述、答辩,有序安排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规范高效。审理后,马萍院长对两起案件当庭宣判,以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以盗窃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此两起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办案,高效审理,完全得益于平桥法院全面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完善“简案快审”机制。这不仅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重要举措,也对“简案快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而且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庭审质效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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