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因其劳动强度高,危险性大,而成为当今社会的一种较危险的行业。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的教育成为安全生产的重要部分。近年来,建筑施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多源于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生产环境检查存在疏漏流,这就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近日,延吉市法院执行局成功维护了受伤工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郝某于2015年8月至9月在吉林省某公司承包的延吉市上海城做外墙保温工作。2015年10月19日,郝某到工地领取工资,出门时不慎掉入一楼结算处东侧地下室。受伤的郝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郝某胸椎爆裂骨折,脊髓损伤,构成9级伤残,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后经延吉市法院及延边中院的两次审理,判决该公司支付郝某人身损害赔偿金9万余元。2017年7月,郝某向延吉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运用执行查控系统调查到了该公司的存款,随后,执行法官与银行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通过银行的协助冻结了被执行人该公司9万余元存款,迫使该公司赔偿。于2017年9月1日,该公司履行了支付义务,该案圆满执结。
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深入到工人心中.才能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一直以来,延吉市法院依法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为从事城市建设工作者们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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