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朱玉龙与张晓华离婚纠纷一案中,向旁听人员张大伟开具了一张扰乱法庭秩序的罚单。不仅教育了该名旁听人员,同时也维护了法庭尊严,捍卫了司法权威,体现出该院对惩治“闹庭”行为的决心。
开庭前,该院半塔法庭大门前就聚集了二十多名当事人亲属。主审法官首先按照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当朱玉龙出现在调解室时,张晓华的哥哥张大伟主动上前找其“理论”,双方各不相让,发生了争吵。因意见分歧较大,加之双方亲属的不当参与,原被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法庭干警劝阻后,双方暂时平息了下来。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庭审活动正常展开。在进行法庭调查时,作为旁听人员的张大伟,听到朱玉龙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时,情绪异常激动,直接打断朱玉龙宣读起诉书,大声辱骂朱玉龙,声称朱玉龙应当净身出户,不应当分走一分钱,并用手指着朱玉龙,在法庭里来回走动,扬言要给朱玉龙好看。主审法官见此情形,对张大伟进行了训诫,责令其退出法庭,但张大伟依然我行我素,大声喧哗、吵闹,继续滞留法庭,致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主审法官被迫宣布休庭。
张大伟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严重破坏了法庭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因情况紧急,经向院长汇报,决定对张大伟采取强制措施。该院司法警察当即对张大伟予以留置。张大伟及其亲属这才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他表示承认并改正错误,愿意接受处罚,请求法庭原谅。鉴于张大伟承认并改正错误,法院根据情节,决定对张大伟罚款1000元。对此决定,张大伟表示接受并出具了书面检查,承诺以后一定会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
法官提醒:维护法庭秩序就是维护司法权威,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严禁任何破坏庭审秩序的行为。如果一意孤行, 藐视法庭,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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